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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愛心志工社 – 個資聲明書

財團法人富邦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愛心志工社」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特此告知下列事項,請立書人撥冗審閱並簽名,簽名同意後始能申請,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壹、蒐集之目的:

本會「愛心志工社」為推廣志願服務理念,辦理志願服務活動之志工招募、講座課程報名,以及線上志工(會員)管理,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等。立書人瞭解並同意本會透過線上加入會員方式蒐集處理或利用立書人之個人資料。

貳、個人資料之類別:

識別類(例如: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號碼、通訊地址、電子郵遞地址)、特徵類(例如:性別、出生年月日、習慣、個性)、社會情況類(例如:休閒活動及興趣、慈善機構或其他團體之會員資格)、受雇情形類(例如:現行工作職稱、單位)等。

參、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對於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會與配合之相關機構都將於特定目的範圍內予以利用,並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予以保護。

  • 期間:本會合法設立存續期間。
  • 地區:相關個人資料將利用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 利用對象及方式:相關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會之會員管理、服務及課程時數記錄管理之檢索查詢、統計等功能外,並得提供予第三人利用:
    • 用於服務及課程時數紀錄管理:為確實認證富邦集團志工服務及課程時數,得將個人資料、服務及課程時數紀錄提供予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簡稱富邦金控及其子公司,詳見 https://www.fubon.com/financialholdings/about/sub.html )及其他配合辦理志願服務活動或講座課程之相關機構。
    • 提供予金融機構辦理匯款或轉帳等事務。
    • 用於物品寄送:於交寄當事人或活動相關物品時,得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郵局或其他物流廠商。
    • 用於保險辦理:辦理旅遊平安險時,得將個人資料提供予保險公司。

肆、 立書人之個人資料權利:

立書人得就本人之個人資料依法向本基金會以書面或電話請求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製給複製本。
  • 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上述權利,若因不符合申請程序、法律規定、本基金會依法負有保存義務或法律另有規定之情況者,不在此限。

伍、注意事項:

若您不同意本基金會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基於申請業務之執行,本基金會將無法受理申請,尚祈見諒。

陸、同意事項:

  • 已收到並充分瞭解本告知暨同意書內容。
  • 同意本會蒐集、處理及利用志工個人資料。
  • 同意本會將個人資料建檔,登錄服務及課程時數,並將個人資料、服務及課程時數紀錄提供予富邦金控及其子公司及其他配合辦理志願服務活動或講座課程之相關機構使用。

柒、本會保有修訂本告知同意書之權利,當本會於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上修改時,將透過您所提供的電子信箱或地址通知您相關變更事項。